明確進口儀器免稅細則 創國產儀器采購公平環境

由于多種原因,中國科學儀器產業一直處于落后和追趕狀態,全國人大代表、北京科學學研究中心副主任伊彤建議,創國產儀器采購公平環境,明確進口儀器免稅細則,同時對儀器企業實行退稅政策并將返還資金用于技術研發。

調查結果顯示,超過30種科學儀器的關鍵部件依賴進口,有些儀器的關鍵材料則100%依賴進口。這不僅對國內儀器產業的影響十分巨大,也不利于樹立中國制造新形象。現在很多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國家和省部級檢測機構的實驗室里,幾乎全是進口儀器,每年還在不斷地補充更多進口儀器到實驗室。很多用戶在面對國產儀器的時候,存在不愿用、不敢用的心理。

可見,國產科學儀器在某些領域還面臨不公平待遇。

2016年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《關于“十三五”期間支持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》規定,對于國內不能生產或者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科研儀器等科學研究、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,免征關稅、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。這條政策看上去很有道理,在實際執行層面卻很難落地。

對此,實現創國產儀器采購公平環境,規定凡涉及數據安全的實驗室,如政府監管實驗室、軍方實驗室、有保密要求的實驗室等,原則上要使用內資企業生產的儀器;對于政府資金購置儀器的情況,如國家技術改造、國家重點實驗室、重大工程建設、縱向科研項目配套等,設置最小國產儀器采購比例(如20%);采取實質性措施促使首臺套政策落地,如由國家統一開展首臺套儀器設備的認定工作,增強權威性和準確性;禁止地方在執行政府首臺套政策時自設各種條件和名額限制;在儀器技術指標、售后服務都滿足要求的前提下對購買國產儀器的用戶進行補貼等。

同時,明確進口儀器免稅細則,其中包括建立評價專家的征信體系;專家評價結果須經第三方機構的對比檢測并出具報告;制定嚴格的獎懲條款,如國內已有同類儀器且能滿足使用要求、卻仍高價采購進口儀器的,一經發現要進行追責并給予相應懲罰。此外,對儀器企業實行退稅政策并將返還資金用于技術研發,相當于由市場倒逼企業提升研發投入,這種后補貼方式將更為有效地促進國產儀器快速發展。